Magistrates’ Apparent Bias

by insider20120514

Magistrates’ Apparent B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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邊個 Deputy Magistrate 咁差?
係咪陳家昇暫委裁判官  Mr. CHAN Ka-sing, Deputy Magistrate?

原審官衰多口三漢上訴脫罪

警方派臥底潛入黑幫兩年蒐證後,拘捕二十多人控以三合會罪名,但因控方及原審裁判官分別犯錯,令三名被裁定罪成的男子昨獲判上訴得直。高院法官在判詞指,原審裁判官曾在庭上聲言「我亦都唔係第一次做黑社會,我亦都唔係第一次審黑社會」,法官認為此言不應出於裁判官之口,會令人覺得已認定涉案被告是黑幫成員,令裁決不穩妥。

三名上訴人為何國柱、許文俊及黃文勇。案情指警方在○六年十一月展開臥底行動,警方根據其蒐集之情報,○九年採取行動,拘捕包括三名上訴人在內的大批人士。據臥底在裁判法院出庭的供詞指,花名「四眼柱」的何國柱曾自稱是「和×和」成員,許文俊及黃文勇則被指曾以三合會成員身份行事,在其所屬幫會成員「吹雞」後到一間網吧聚集。而三名上訴人均裁定涉及的三合會控罪罪成,三人早前在高院提出上訴。

法官昨頒下判詞裁定三人上訴得直,法官指裁判官於庭上訓斥本案上訴人時,曾宣稱「我都唔係第一次做黑社會,我亦都唔係第一次審黑社會。我做大律師嘅時候,我亦都代表過一啲龍頭阿哥,所謂個阿公,我都代表過對方,打過官司!」法官指此話絕對不應出自正在審案的裁判官之口,亦不是裁判官提醒被告要尊重法庭的恰當表達。

http://legalref.judiciary.gov.hk/lrs/common/search/search_result_detail_frame.jsp?DIS=76044&QS=%2B&TP=JU:

48.  就第 1 項理據,謝大律師的陳述如下(書面陳詞第 8 段): 「裁判官在審訊時對上訴人及/或當時案中的其他被告存有偏見,或至少令人看起來感覺如此,其詳情包括在聽取證供時裁判官明顯地(或似乎是如此)已把他們當成是黑社會份子。 (a) 早於聆訊的第一天即2009 年11 月2 日,裁判官向當時的所有被告人包括上訴人宣稱:『我亦都唔係第一次做黑社會,我亦都唔係第一次審黑社會,我做大律師嘅時候,我亦都係代表過一啲龍頭阿哥,所謂個阿公,我都幫佢代表過,打過官司。』 ……」

49.  謝大律師認為(見第 11 段): 「裁判官作出以上的聲稱及提問,很明顯是因為他在審訊還未完結前已經一早有了他的裁斷,把上訴人及/或其他被告當成是黑社會份子,對他們存有偏見。至少,從客觀角度來看,一個公平和知情的旁觀者會斷定真的有可能或有危險法庭是這樣。」

50.  有關的謄本記錄可見於上訴綜卷第 590 頁L‑M行。謝大律師向本席解釋過事情的背景。裁判官是因為某被告人似乎對法庭的表現有欠尊重而不滿,因此作出上述的表達。

51.  主審裁判官有責任去維持法庭的尊嚴及秩序,如有人對法庭表現不敬,裁判官當然可以直接提出甚至以藐視法庭的原則處理。但不論情況如何,本席認為,類似的說話,絕對不應出自正在審案的裁判官。從某角度看來,他的表達也確實會令旁觀的第三者覺得他認為接受審訊的被告是黑社會人士,或是與黑社會有關人士,但其地位不比他以前代表過的龍頭阿公,或阿哥,因此不應在他面前表現囂張。本席認為,這絕對不是提醒被告人須要尊重法庭,尊重法律的恰當表達。這對裁判官必須持平審訊的原則必定構成負面的影響。
…. ….

結果
55.  本席認為原審時有不公平的情節,而控方的證據基礎亦顯得不穩妥。因此本席裁定上訴得直,三名上訴人的定罪撤消,刑罰擱置。

係咪陳家昇暫委裁判官  Mr. CHAN Ka-sing, Deputy Magistrate? 法官喺法庭衰多口講錯野使唔使處分?
我個人認為應該要炒咗佢囉!